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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多到做不完,家长代批作业……泸州教育部门对这些行为说“不”

发表时间:2020-12-25 | 来源:泸州文明网

  日前,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学校招生、课堂管理、升学宣传等进行规范要求,对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老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不得让家长和学生代批作业等19个“不得”、6个“严禁”和2个刚性要求进行明确规范。

  五育 

  班主任每学期每生至少开展1次联系,其余科任老师每学年每生至少开展1次联系。

  不得随意挤占体育课;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

  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帮助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

  招生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通过“划片入学”和“公民同招”的举措,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公平、均衡和优质的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尖子班。

  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作业 

  原则上,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

  教师不得向学生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

  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和学生代批作业。

  川江都市报记者 何晓梅

责任编辑:编辑/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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