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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泸州人 公共场所大声划拳或将受罚

发表时间:2020-01-22 | 来源:泸州文明网

  《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正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公共场所大声划拳、长期占用公共免费停车位、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以后或将受罚。川江都市报记者1月21日从泸州市司法局获悉,泸州市司法局拟于2020年2月底就《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代拟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现正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市民可登录市司法局网站发表修改意见

  “将《条例(草案)》纳入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通过立法,对倡导文明行为和禁止不文明行为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据泸州市司法局立法科负责人介绍,《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代拟稿)》是由泸州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结合泸州市实际进行草拟,送市司法局审查。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条例(草案)》予以公布。

  市民除了可以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以外,从即日起,还可登录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通过留言板发表修改意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向市司法局立法科进行反馈。

  《条例(草案)》显泸州地方特色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9条,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倡导为主、奖惩并举的原则,泸州地方特色明显。

  《条例(草案)》列举了市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以及将要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倡导全市开展“礼让斑马线”“排队上下车”“果皮纸屑分类投”“上下楼梯靠右行”四大文明行动;倡导文明用餐,健康饮酒,不过量饮酒,不过度劝酒,在公共场所不大声猜拳行令;对将机动车停放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超过二十日的,无法联系或拒不驶离的,将被处罚;跳广场舞、商业宣传、装修作业等活动,应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或通行;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等方式,对白酒、油纸伞、竹编、护国陈醋、先市酱油、纳溪特早茶等本地产品制作工艺进行保护和传承;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行文明积分制度,将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信息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全部纳入信用档案。

  喻金珊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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